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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余杭区)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因建筑工程、拆房、市政设施施工、物料运输及堆放和道路挖掘、养护、保洁等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第四条 杭州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的综合管理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工程、市政设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房产、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拆房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市政市容管理部门负责物料运输、堆放和道路挖掘、养护、保洁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园林文物、公安、交通、林水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本办法规定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第五条 建设单位的工程概算应当包括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第六条 建筑工程、拆房施工工地周围应当分别设置不低于2.5米、2.1米的遮挡围墙,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不低于2.1米的硬质密闭围档。第七条 建筑工程、拆房、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方案中应当有明确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严格遵守和实施;

(二)工地内应当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出场,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米范围内的整洁;

(三)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应当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

(四)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进行存放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五)工程高处的物料、建筑垃圾、渣土等应当用容器垂直清运,禁止凌空抛掷,施工扫尾阶段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装袋扎口清运或用密闭容器清运,外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

(六)易产生扬尘的天气应当暂停土方开挖、拆房施工作业,并对工地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停止施工的通告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拟定,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公布;

(七)禁止在施工现场从事消化石灰、搅拌石灰土和其他有严重粉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八)从事拆房、平整场地、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等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第八条 从事建筑工程、拆房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密目网,防止和减少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

建筑工程的工地路面应当实施硬化,工地出入口5米范围内用砼、沥青等硬化,出口处硬化路面不小于出口宽度。第九条 建筑工程停工满1个月未进行建设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工地内的裸露地面采取硬化、覆盖等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

建设单位在拆迁完毕后6个月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应当对拆迁地块实施临时绿化。第十条 施工单位对城市主要道路施工时,同步通行机动车辆的临时道路应当实施硬化,并配备洒水设备,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采取逐段施工方式的施工道路,已完工的道路部分应当保持整洁。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应当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经商品混凝土管理部门批准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搅拌设备应当安装除尘装置或采取有效封闭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第十二条 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落实保洁责任制,确保道路整洁,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城市道路清扫前,应当进行洒水或喷雾,每日不少于2次,雨天及气温在摄氏4度以下的天气除外;

(二)每日早晨8时前应当完成第一遍清扫;

(三)在气温摄氏4度以上的连续5天晴天或风速4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市区主要道路应适当增加洒水或喷雾次数。第十三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交通标志、护栏、广告牌、报刊亭、公用电话亭、候车亭、公交站牌等公共设施和建筑物外墙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清洁。高层建筑物外墙的清洗每年不少于1次。第十四条 绿化养护单位应当落实保洁责任制,定期清洗城市道路绿化带,保持城市道路绿化带清洁。

绿化带围档应当高于绿化带内边缘地面5厘米,绿化带、行道树下的裸露地面应当实施绿化或铺装;城市其他裸露地面应当及时实施绿化、铺装或硬化,防止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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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说,浙江的空气质量相对于江苏更好。具体来说:

* 浙江空气优良天数比例最高为丽水市99.8%,最低为嘉兴市87.2%。

* 江苏空气优良天数比例最高为南通市87.7%,最低为徐州市71.3%。

两省空气质量情况的差异可能与城市规模、工业发展、生活习惯等因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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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1、杭州长松雅苑地理位置优越,距离地铁2号线近,在市区内出行十分方便。

2、周边环境优美:该小区紧邻西湖景区,周边还有莫干山路、灵隐寺等著名景点,环境清幽优美,空气质量高。

一、综述

2006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按照“发展、创新、节约、稳定、为民、和谐”的总要求,围绕“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深入实施“五大战略”,破解“七大问题”,引领“和谐创业”, 打造“平安杭州”,加快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经济社会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据统计,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440.9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4.3%,连续16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良好开局。

过去的一年是我市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的关键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国家环保总局、省环保局具体指导下,全市环保系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环境立市”的战略目标,以生态市建设为载体,以环境污染整治为重点,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经过全市环保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在生态省考核中连续第四年被评为优秀,为杭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钱塘江干支流44.4%市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37%,较上年上升10%。钱塘江上游氮磷污染仍然较重,但水质有所好转,下游耗氧物质和氮污染较重。

苕溪流域水体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的监测断面比例有所提高,由上年的33.3%上升为42.9%,而功能区达标率由上年的50%下降到42.9%,超标项目以粪大肠菌群、石油类为主。

西湖水质总体提高,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相对上年下降。西湖综合保护工程绩效得到显现,近几年总磷、生物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总体处于下降趋势,透明度不断提高。

千岛湖水质与去年基本持平,平均水质为Ⅲ类,湖区自净能力较强,主要污染指标从入湖口至出湖口基本趋于逐步下降,透明度逐步上升。湖区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29.5,仍属贫营养水平。

青山水库水质较上年未见明显改善,水质劣于Ⅴ类,未能达到水功能区目标水质Ⅲ类要求,主要超 标指标为总氮和总磷。库区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7.0, 较去年上升3.6,属轻度富营养水平。

运河杭州段水质类别与上年相比未见明显变化,全项评价仍劣于Ⅴ类,但下降趋势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溶解氧、氨氮指标较上年略有所好转,但溶解氧浓度仍然较低。总磷指标稍有下降,高锰酸盐指标与上年相比基本不变。运河污染来源多而复杂,自净能力极为有限、配水量的大小对其水质影响非常明显。

城市内河水质有所改善,但总体水质仍然较差,按全项评价,各监测断面均超过相应水功能区目标,且为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溶解氧、氨氮、总磷、石油类和粪大肠菌群等。

杭州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项目达标率在76%~88%之间,水质总体达标率为84.1%,比上年下降5.6个百分点,超标项目按超标频次从高到低依次为石油类、溶解氧、粪大肠菌群、铁、锰、氨氮、氟化物以及总磷。县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达标率为84.2%,超标项目主要为溶解氧。

2、工业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全市工业废水排放量7.65亿吨,比上年下降11.7%,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1.21万吨,比上年下降1.2%,氨氮排放量0.37万吨,比上年增加28.1%。

3、措施与行动

抓好重点区域整治。全面推进7个市级重点监管区域污染整治工作。萧山南阳化工区、桐庐钟山石材2个重点监管区已通过市政府验收;萧山区成立了东片环境重点监管区整治指挥部,确保2007年摘帽任务的完成;富阳市已关停76条造纸生产线,年削减造纸废水3240万吨;建德市化工企业累计投入8000余万元,新增污水治理设施17套,减少废水排放757万吨。

抓好重点流域整治。完成了钱塘江、太湖(运河)水系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出台了《太湖流域水质明显改善三年实施方案》,下达了《2006年度杭州市运河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通知》,运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展开。加大沿河(含支流)企业的查处力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推动市区截污纳管工作,完成了75个生活小区、149家公建单位、100个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实现新增纳管污水量4万吨/日。加大运河主要断面的水质监测频次,启动了运河(杭州市)出境断面水质改善课题研究和运河流域县(区)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

开展了市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截止到2006年11月底,完成清水河道建设169.4公里,超计划41%;累计完成715.38公里,超计划8%。完成了 51条河道的综合整治任务。完成13条河段的水生生态系统恢复示范工程建设。开展了河道水环境状况的突击检查,有效改善了市区内河的水环境卫生。

抓好重点行业和企业整治。对电镀行业实施分类整治,鼓励发展先进生产工艺,创造条件促使电镀企业进园区发展,同时对位于环境敏感区域或规模小、管理差、工艺落后的电镀企业坚决实施关停并转迁;开展水泥行业整治,关停5条水泥机立窑生产线,全市154条水泥机立窑生产线全部实现关停;责成全市103家重点危险化学品单位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应急设施建设和应急预案编制;抓好重点企业管理,下达在线监测任务244家、限期治理任务100余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任务 60余家,以及环境审计20余家。

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我市加快建设和完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市区七格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投入运行,处理能力达到了55万吨/日;萧山东污水处理厂一期(30万吨/日)已通水试运行;富阳污水处理厂三期主体已完成,春江污水回用工程一期(4.5万吨/日)已投入运行,八一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处理工程已投入运行,春南综合污水处理厂25万吨/日处理工程已完成2亿左右的投资,灵桥综合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处理工程已开工建设,大源综合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处理工程将开工建设;淳安千岛湖镇污水处理工程已通水试运行;余杭塘栖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良渚和余杭两镇污水处理厂已基本建成;建德梅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临安锦城污水处理厂的脱氮除磷设施正在建设中。目前,全市已建成或在建的县以上污水处理厂19个,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75.5万吨/日。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和巩固工作。为保障群众喝上放心水,把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列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的首要任务。一是编制了杭州市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并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在已完成11个生活饮用水源达标区的基础上,2006年又完成了15个生活饮用水源达标区的创建,拆除了22个设在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拆除8条采砂船,削减采砂量40万吨。二是开展了重点水源地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工作,在开展有机污染物监测调查工作基础上,对有能力监测的项目开展了全面监测,并编制了杭州市饮用水源水质监测月报。三是为保障饮水安全,编制了《杭州市突发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基本建立起我市饮用水源水质预测预警应急体系。四是为保障杭州市饮用水长期安全,编制了《杭州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启动了闲林备用水源工程。

继续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2006 年,完成了省下达57家规模场及市下达的37家猪牛规模场、29家禽类规模养殖场的的综合治理任务。截止2006年底,禁养区和限养区内累计削减生猪 44.4126万头、奶牛10011头、家禽386.4650万羽;关闭养猪场20个,养牛场35个;城区限养区内养殖场全部实施了关停迁转,无新建养殖场。全市共有219个(其中省治理项目74个)合计存栏量在83万头左右的规模化生猪、奶牛和禽类养殖场(户),采用粪尿干湿分离、干粪作有机肥、污水经厌氧后综合利用或达标排放等综合治理方法, 完成了治理工程建设,通过了省、市验收(含5个养殖专业村和7个养殖小区)。

三、大气环境

2006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可吸入颗粒物为主要污染物,呈现煤烟与汽车尾气混合型污染的特征。全市大部分区域处于重酸雨区。

1、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06年,杭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一级(优)、二级(良)的天数共299天,比上年减少2天,占全年总天数的81.9%。影响空气质量的三项指标中,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均达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仍超过二级标准,不容忽视。其余各县(市)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临安市、淳安县和富阳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总体各类污染物浓度较上年有所上升。